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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运用知识产权运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1日浏览人数:925信息来源:西工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重要的商业竞争资源,知识产权运营是实现其经济价值的主要途径。知识产权运营是指通过知识产权权利转移、许可、质押融资、入股等方式,用市场化手段来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知识产权运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内容,在2015年修改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明确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五种方式,就包括了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自行实施、合作实施等主要知识产权运营模式。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权化改革,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突破口,让知识产权成为创新和转化衔接的"定向器""润滑剂""黏合剂"和"催化剂"。
  截至2018年底,我国处于权利有效状态的专利数量达160。2万件,有效专利实施率52。6%,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利实施率分别为12。3%和30。6%,低于西方国家水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受思维束缚和管理体制制约,很多科研单位在科技成果管理中用管有形财产的方式管无形资产,忽视智力的创造性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一是创新成果产权保护不到位导致"转不好"。当前阻碍创新成果转化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不是创新成果本身的科技质量和商业应用价值低,而是与创新成果配套的知识产权质量低。一部分科研人员在科研创新时缺乏必要的专利保护意识,不掌握基本的专利保护策略。
  二是创新成果市场竞争力不强导致"转不出"。由于创新过程中专利信息利用不足、与产业发展结合不紧密,导致我国创新效率不高,重复研究多,技术的创新价值不高,加之缺乏专业人才的长期支撑,很难形成满足市场竞争需求的高价值专利组合。
  三是创新成果产权归属不明晰导致"不敢转"。产权明晰是提高创新成果市场转化效率的基础。多年来,高校院所的研发经费来源和支持方式多元,但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的发明创造很容易被视为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单位所有。另外,一些重大创新成果往往是经科研大协作或几代人努力取得的,知识产权涉及多个协作单位和合作团队。一旦转让获利容易引起专利权属纠纷,使得一些职务发明人宁愿不转化。
  四是创新成果专业运营能力弱导致"不会转"。某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存在明显短板。我国科技计划的实施往往依托于跨部门、单位的项目组,缺乏知识产权责任主体推广实施。实际大多由科研人员自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活动,却往往是捧着"金饭碗"却敲不开市场的大门。高校现有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多数只能起到协调作用。由于对知识产权运营专业人才的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完善,抑制了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来源:科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