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3月10日浏览人数:1555信息来源:西工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448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42号)有关要求,经各县区(高校)申报、专家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设立洛阳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事项。现就设立洛阳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名单
我市设立洛阳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为高新区。集聚区包含4个片区,分别为高新区片区、涧西区片区、西工区片区和洛龙区片区。
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名单
我市设立7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个高校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中心、1个高校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培育中心和2个产业知识产权培育运营中心。各中心承建单位、名称分别为:
1.高新区承建智能设备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2.涧西区承建专用设备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3.西工区承建通用设备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4.洛龙区承建特装涂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5.孟津区承建化工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6.新安县承建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7.伊滨区承建玻璃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8.河南科技大学承建高校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9.洛阳理工学院承建高校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培育中心。
10.偃师区承建摩托车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培育中心;
11.伊川县承建光伏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培育中心。
三、资金支持
建设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建设实际支出,最高给予1500万元资金支持。
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资金,按照《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洛市监〔2020〕114号)相关规定,结合各项目建设方案和建设进度予以拨付支持。
四、建设要求
承建以上项目建设的县区和高校应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及时完成立项等手续并开工建设,确保早启动、早见效;要全面加强绩效管理,针对每类具体项目细化支持条件、支持方式、管理要求和绩效目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基础数据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积极发挥建设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