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4月04日浏览人数:503信息来源:西工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孵化载体,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3〕4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我市省级科技孵化载体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省级科技孵化载体认定备案(详见附件2、3、4)相关条件的省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包括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二、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备案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的单位,请分别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申报认定备案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归口主管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教育厅);申报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的单位,省管高校申报材料分别直接报送省科技厅、教育厅,地方管理高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报送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把关后,再分别报送省科技厅、教育厅。
2.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本辖区内有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名单并填写汇总表(附件5),于2023年4月20日前发送至科技企业科工作邮箱。
3.请各市辖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的申报对象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相关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填写2023年度省级科技孵化载体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6)、2023年度申报河南省科技孵化载体推荐表(附件7),并加盖市辖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于5月18日(周四)前将附件6、附件7、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文件及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书籍式装订,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各县科技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按省厅要求经审核把关、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送省科技厅。
5.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
联 系 人: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 63910358
工作邮箱:lykjjkjqyk@163.com
地 址:洛龙区政和路16号院2号楼市科技局127室
附件:
附件1:豫科企〔2023〕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豫科【2020】101号).pdf
附件5.有意向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孵化载体汇总表.xls
附件6.2023年度省级孵化载体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xlsx
2023年4月3日